天津市化学会 天津市五项学科竞赛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组织天津市学生参加2015年第29届中国化学奥林匹克竞赛的通知
各区县教研室、示范性高中、企业办学单位:
根据中国化学会《关于29届中国化学奥林匹克(初赛)的通知》精神,经天津市五项学科竞赛管理委员会批准,我市将继续组织高中学生参加2015年第29届中国化学奥林匹克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
本次竞赛分预赛和初赛。
(一) 预赛时间
2015年7月4日(周六)下午13:30-15:30
(二) 初赛时间
2015年8月30日(周日)上午9:00-12:00
二、报名办法
(一)参赛对象
坚持学校、学生自愿参加的原则,参赛对象为在校高中学生。
(二)报名时间
各区县于2015年6月12日前将本区县参加竞赛的学生名单(加盖公章)及参赛费上交天津市五项学科竞赛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三) 报名费
预赛每人30元,其中15元留于各区县用于组织考务、阅卷等工作,15元交天津市五项学科竞赛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用于购买试卷、组织考试、阅卷等工作。进入奥林匹克(初赛)的竞赛选手每人30元。
三、组织方法
(一)各区县教研室于2015年7月3日到天津市五项学科竞赛管理办公室领取试卷,并妥为保存。
(二)考场设在各区县,各区县教研室要认真按照天津市五项学科竞赛管理条例做好监考工作,届时天津市五项学科竞赛管理办公室将派人员巡视考场。
(三)参加奥林匹克(初赛)的学生由各区县根据预赛成绩,按参加预赛人数的15%确定,请于2015年7月6日前将参加省级竞赛的名单(电子文本传至tjjs2006@126.com邮箱)加盖公章并连同其试卷(参赛费每人30元)交天津市五项学科竞赛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参赛学生信息填写必须准确(如姓名、学校全称,高一或高二的参赛学生须注明年级),并认真核实确认。请于2015年7月8日领取奥林匹克(初赛)准考证。
四、奖励办法
本次竞赛按奥林匹克(初赛)成绩评出个人一、二、三等奖,评奖方法遵循《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章程》的规定。所有奖项将上报全国竞赛管理委员会批准。
联系电话:022-27124775 18602684365 18522001022
联系人: 高旭东张 珺
天津市化学会 天津市五项学科竞赛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