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参加2015年高中学生化学竞赛的通知
区属各高中学校:
根据《湖南省2015年高中学生化学竞赛通知》的有关要求,现将2015年高中学生化学竞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
凡2015年下学期在校高二、高三学生均可自愿报名参赛,各高中学校在2015年5月20日以前将实际参赛人数及报名费报(交)教研室李恒斌老师(13973623885,lihengbinw@163.com)
二、初赛
定于6月28日(星期天)上午9∶00-11∶00全省统一进行初赛,初赛试卷分为A、B卷,A卷供高三学生参赛,B卷供高二学生参赛。A卷学生为参加省复赛的学生,B卷学生为获得省级奖的学生。复赛人数按初赛人数2%(去尾取整)由高分到低分选拔,初赛由区教研室组织,根据各校报名人数可委托学校组考。
三、复赛
定于8月30日9∶00-12∶00(星期天,全国统一时间)在湖南师范大学至善楼进行复赛,复赛学生携带身份证(或学生证)和一张1吋彩色近照,于8月29日到湖南师大至善楼大厅报到,无照片、身份证(或学生证)的学生将禁止进入考室。复赛试卷由省化学竞赛委员会组织评卷,并按照《湖南省高中学生化学竞赛省级代表队队员选拔管理办法(试行)》,确定参加“第29届中国化学奥林匹克(决赛)”(化学冬令营)的学生名单。
四、奖励
参加复赛获全国(省级赛区)一、二、三等奖的高三学生由中国化学会统一颁发获奖证书,并为一等奖的指导教师颁发“优秀指导教师奖”证书;获二、三等奖的学生的指导教师由湖南省高中学生化学竞赛委员会颁发“指导教师奖”证书。省化学竞赛委员会按一定比例确定获奖等级,表彰参加复赛未获全国(省级赛区)奖的学生与指导教师。获全国(省级赛区)一等奖的学生名单及其指导教师名单将通过湖南省五项竞赛管理委员会审定后,报送中国化学会核定、中国科协确认后予以公布。省化学竞赛委员会按一定比例表彰高二年级获奖学生及指导教师。市级奖励按初赛人数每100人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由市教科院对获奖学生及指导老师颁发证书。区教研室也有相应的奖励。
五、竞赛经费
竞赛经费由学生报名费开支。根据湖南省五项学科竞赛管理委员会湘学科竞字[2012]1号文件精神,对报名参赛的学生每人收报名费15元。
六、其他事项
领卷、复赛名单上报等其他未尽事项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