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教研室,有关高中:
根据陕西省中学化学竞赛委员会的通知精神,为了做好今年的高中化学竞赛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
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本着公平、公正、严肃、严密的原则进行,组织竞赛和参与人员必须认真执行“中国化学会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工作人员守则”的有关规定。我市秦都、渭城、高新区初赛工作由市教研室统一组织,其它县市由各县市教研室承办竞赛初赛的组织工作。
二、参加竞赛的对象及报名方法:
(1)参加竞赛的对象为2013年春季在校的高一、高二学生。
(2 )报名采取自愿报名与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3)报名手续:由各校统一到各县市区教研室报名。秦都、渭城、高新区各学校直接到市教研室报名。报名每人交参赛费 14 元(其中试题费 1 元);其它组织考试的县市10元上交市教研室,4 元留各县市作为组织考试费用。
(4 )竞赛坚持学校和学生自愿参加的原则,请各县市区于4月30日前将参赛人数及报名费交市教研室陈明芳同志处。
三、考试
(1)根据《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基本要求》和我省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2013年全国中学化学竞赛(陕西赛区)初赛试题由陕西省中学化学竞赛委员会组织命题。试卷由I 卷、II 卷两部分组成。I 卷为高中化学内容,占70%;II 卷为大学化学基础内容,占30%。
(2 )考试时间定为2013年 5 月19 日(星期日)举行,上午8:30—11:40 全省统一组织考试。两卷分开发放,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8:30——10:20 (I 卷)
10:20——10:30 (休息)
10:30——11:40 (II 卷)
(3)考试时间不得减少、不得延长。开考迟到30 分钟者不得进入考场,开始考试后 1 小时内不得离开考场。考试结束,考生把试卷(背面朝上)放在桌面上,并立即离开考场。监考人员将试卷收齐按照考生准考证号由小到大顺序Ⅰ卷、Ⅱ卷分别装订成册,不得散装。
(4 )所有答案必须用蓝、黑水笔填写在指定位置,除绘图外不得用铅笔填写。草稿纸在试卷内,不得自行携带任何其他纸张进入考场;姓名、准考证号和所属学校必须写在首页左侧指定位置,写在其它地方者按废卷处理。
(5)允许考生使用非编程计算器以及直尺等文具。
(6)各县市(除咸阳城区外)统一设立考场。咸阳城区由市教研室统一组织,具体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7)各县市区准考证号码编排为:咸阳市城区为:2013+4+1+座位号;其它县区为:2013+4+2+座位号。
(8)各县区将参赛学生报名造册一式两份,一份自行留底,一份报送市教研室,同时请报送电子版。
四、评卷
评卷工作由陕西省中学化学竞赛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统一阅卷。
五、培训及评奖
(1)各县市根据具体条件可依据《全国中学生化学竞赛大纲》、《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基本要求》在竞赛前组织必要的辅导。
(2 )竞赛委员会将根据参赛人数及有关竞赛规程确定复赛资格学生名单。获得复赛资格的学生参加2013年9 月举行的“中国化学会第26届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省级赛区)”,按照竞赛成绩高低确定获奖名额及等次。
(3)为了进一步做好竞赛工作,提高参赛学校的积极性,设立“优秀组织学校”奖。凡参赛学生超过50人的学校均可申请此奖项。
六、注意事项
(1)化学竞赛旨在达到普及和提高的双重目的,各县市区要通过这一活动,提高学生学习化学的积极性,以推动我省中学生化学知识水平的整体提高。
(2 )根据近几年我省参加全国竞赛的情况,各县市要十分重视对学生实验操作能力的培养和基础知识灵活运用方面的训练。
(3)联系人:
翟建民 (029)33328139 13571087036
邮箱:zjm7036@163.com
咸阳市教育教学研究室
2013年3月11 日